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1 11:00 浏览次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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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第一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

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法律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震减灾综合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及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并监督组织实施;按照上级相关部署和要求,开展相关领域的区域性交流与合作;

3.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并与国家、省、昆明市应急管理系统相衔接;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4.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防震减灾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6.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抗震救灾应急行动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7.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应对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

8.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0.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1.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职能转变,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内部综合协调、办文办会、信息、保密、人事、财务等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应急管理统计分析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布局等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震减灾综合管理科。贯彻施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完善、实施《安宁市抗震救灾应急行动预案》。建立、监督城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和专用救生器械、适用工具、破拆设备以及必要的救灾物资的储备系统。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

4.害救援管理科。统筹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及安全生产、综合减灾规划,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和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市级应对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水旱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5.灾保障科。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及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6.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7.全生产基础科。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规范,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有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8.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规范,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9.全生产行业管理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体系,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工作;

10.规宣传教育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教育培训、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区域性交流合作,办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

11.政治处。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所属单位1个,是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围绕一般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较大及有较大影响事故“一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杜绝”目标,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救援处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稳步提升。

1.着力防范化解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各环节和化工园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管控,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冶金、工贸、非煤矿山领域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预防控制体系有机融合;

2.进一步筑牢特殊敏感时段安全防线。加强2022年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时期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警,精准做好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统筹应急物资准备,强化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

3.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加快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力推动社会共治,并根据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实施,通过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提升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水平。重点实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切实提升我市整体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开展《安宁市灾害应急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做好2022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并规范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补助资金的使用;

5.夯实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加快构建市、街道、企业联动应急救援机制;建强石油化工、高层建筑等事故处置专业队和地震救援专业队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泄漏、消防火灾应急演练的频次与力度,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妥善应对、科学处置;

6.加快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安宁市预警监测智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将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预警范围扩大至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工贸领域企业,增加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功能模块,实现红、橙、黄、蓝分级管控和预警;提升和完善系统功能,增加系统所需无人机、单兵装备、基站等硬件,将现代科技成果应用于我市各类应急处置工作中,提升应急处置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90.7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2.88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该项经费185.3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022年较2021年新增人员3名,其中:新录用公务员2名,调入事业人员1名,故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0.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2.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1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2.88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该项经费185.3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022年较2021年新增人员3名,其中:新录用公务员2名,调入事业人员1名,故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0.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9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53万元,增长37.36%,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该项经费185.3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022年较2021年新增人员3名,其中:新录用公务员2名,调入事业人员1名,故人员经费增加较多;项目支出485.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65万元,下降24.54%,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根据2022年工作计划测算项目支出,减少非必要项目经费开支;防灾小应急包采购项目历时三年于2021年结束;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分别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5.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退休职工退休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62.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6.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记实;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3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13.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5.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65.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872.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行政运行支出,保障部门正常履职;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灾害风险防治(04)10.0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承担应对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安全监管(06)265.82万元,主要用于: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法律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应急救援(0815.00万元,主要用于: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应急管理(09175.12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地震事务(05)-地震灾害预防(06)20.0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防震减灾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组织编制抗震救灾应急行动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04.85万元,项目支出485.9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1)81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0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84万元,项目支出443.5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6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万元,项目支出42.4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05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3.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5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5.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减少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0.3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我单位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购买安全监管第三方服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我局危化科、基础科、非煤矿山科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任务,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涉及学科广、专业要求高,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难以完全满足工作所需,故采用购买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的方式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保障全市生产环境安全平稳。1.以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为抓手,预算年度内计划对我市辖区内2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2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助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帮助重点县有效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摸清风险、找准问题、抓实措施,狠抓应急部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地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水平。2.以“执法+专家”的形式聘请省级安全专家对我市辖区内19户“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结合2022年度工贸行业安全执法检查计划,计划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协助应急局开展“两节”、“两会”安全检查,春节后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汛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2022年的三级巡查四级预警企业开展巡查预警工作。并结合存在问题有效指导企业做好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4.工贸行业点多面广,我局监管力量有限,规模以下工贸企业重点由各辖区街道负责监管。但各街道安全技术力量薄弱,对工贸行业的监管存在一定难度。2022年,我局将根据各街道上报的安全技术服务需求,统一进行安全技术服务采购,统筹协调各街道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有效支持各街道开展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安全检查。5.当前我市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非煤矿山共计51座(露天矿山37座,尾矿库14座),聘请非煤矿山安全专家协助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二)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人员岗位补贴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着力在我市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基层应急管理专干,配备信息终端及救援装备,提升各级专干开展安全生产辅助监管、应急管理统计报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水平,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政企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全市各村(社区)根据所辖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历年来自然灾害灾情实际情况,设置不少于1名村(社区)专职应急管理专干,主要承担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防灾减灾救灾,及相关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应急管理专干经市应急管理局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年度期满后,由各街道办事处以听取汇报、查台账和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每人每月350元标准核发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系统运维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安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是由原安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南京安全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于2019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为确保2022年内,系统持续有效运行,保障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系统升级改造,需运维公司对系统进行运行维护、监测检测。运行期间,运维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及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行相应的开发运维。系统接入危险化学品企业17家次,监测视频点位数190个,监测传感点位数469个,推送传感预警信息数不低于600条,推送烟火预警信息数不低于25条,保障预警信息及时有效推送到相关工作人员通讯设备;系统运维问题24小时内得到有效处理,云上云平台服务器租赁期限1年。及时、有效提供危化品泄露点位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为我市重大危险源提供线上监管,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市属有关部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冶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1.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职工福利费、职工体检费、党建活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日常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201.17万元,增长331.58%,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该项经费185.3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较2021年新增人员3名,其中:新录用公务员2名,调入事业人员1名;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较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23.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79万元,固定资产52.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5.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2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5个,资金合计485.93万元。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2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支出1,104.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00.5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

1.按照预算编制要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该项经费185.3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故劳务费增加;

2.2022年较2021年新增人员3名,其中:新录用公务员2名,调入事业人员1名;故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2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项目支出485.9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57.6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

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根据2022年工作计划测算项目支出,减少非必要项目经费开支;

2.防灾小应急包采购项目历时三年于2021年结束;故项目支出减少。

第二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

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重点

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

专干人员岗位补贴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人员岗位补贴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7号)、《 安宁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安通〔20198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灾害信息员村(社区)安全专干、乡镇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为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的通知》(安政办〔202123号)、安宁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02次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大厦10

联系电话:0871-68677080

法人代表:杨瑾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内设机构中层职数11名。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充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7号)、《 安宁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安通〔20198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灾害信息员村(社区)安全专干、乡镇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为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的通知》(安政办〔202123号)、安宁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02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着力在我市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基层应急管理专干,配备信息终端及救援装备,提升各级专干开展安全生产辅助监管、应急管理统计报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水平,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政企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全市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应急管理专干(兼职),共计101名,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每年所需经费为42.42万元,逐年纳入财政预算。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市各村(社区)根据所辖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历年来自然灾害灾情实际情况,设置不少于1名村(社区)专职应急管理专干,主要承担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防灾减灾救灾,及相关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每人每月350元标准核发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市各村(社区)根据所辖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历年来自然灾害灾情实际情况,设置不少于1名村(社区)专职应急管理专干,主要承担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防灾减灾救灾,及相关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应急管理专干经市应急管理局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年度期满后,由各街道办事处以听取汇报、查台账和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每人每月350元标准核发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充分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昆明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安宁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水平,着力在我市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基层应急管理专干,提升各级专干开展安全生产辅助监管、应急管理统计报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水平,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政企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人员岗位补贴经费

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

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人员岗位补贴经费

项目目标

为充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7号)、《 安宁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安通〔2019〕8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灾害信息员村(社区)安全专干、乡镇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为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的通知》(安政办〔2021〕23号)、安宁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02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着力在我市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基层应急管理专干,配备信息终端及救援装备,提升各级专干开展安全生产辅助监管、应急管理统计报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水平,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政企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全市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应急管理专干(兼职),共计101名,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每年所需经费为42.42万元,逐年纳入财政预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应急管理专干覆盖街道

9个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7号)、《 安宁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安通〔2019〕8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灾害信息员村(社区)安全专干、乡镇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为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的通知》(安政办〔2021〕23号)、安宁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02次会议纪要。

应急管理专干覆盖全市9个街道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应急管理专干人数

101人

全市配备应急管理专干101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应急管理专干覆盖行政村(社区)

100个

应急管理专干覆盖全市100个行政村(社区)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应急管理专干年度考核合格后补贴发放率

100%

应急管理专干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补贴标准足额发放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年度考核合格后岗位补贴发放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专干年度考核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岗位补贴发放工作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标准

350元/人*月

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35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有效减少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有效减少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安宁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履行所在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

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履行所在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安宁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水平

及时收集、统计、报送各相关信息,认真组织防应急演练,积极开展群众自救互救培训

及时收集、统计、报送各相关信息,认真组织防应急演练,积极开展群众自救互救培训,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水平。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

以行政村(社区)为网格单位,履行好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职责

以行政村(社区)为网格单位,履行好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职责,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应急管理专干满意度

不低于90%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应急管理专干满意度不低于90%


 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以此为准)">20220127024719419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按照昆明模板重新公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