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宁市应急管理局与安宁市公安局联合对非药品易制毒危化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的政策精神,切实有效地将双随机执法与非药品易制毒企业安全 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督促非药品易制毒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对全市非药品易制毒企业安全生产开 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确保全市非药品易制毒行业安全生 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 年 3 月至2022 年 11 月。
二、抽查范围
按照工作计划,检查组根据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和安宁市公安 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自身职能管理,对辖区非药品易制毒企业 开展检查。抽查对象为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登记的非药品易制毒化 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从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非药品易制毒企业) 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内容
1.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备案)情 况的检查;
2.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管理情况 的检查,包括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采购、 流向、日常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
(二)安宁市公安局检查内容
1.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出入登记台账、使用明细台账、购买使 用备案情况;
2.存放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场地加固防盗措施;
3.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造册登记管理制度。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为随机抽查,抽查采取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四、抽查结果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检查人员应在抽查工作完 成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检查,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法定程 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二)坚持公开公正。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 结果公开,保障生产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公信力。
(三)严格抽查纪律。 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 施检查时,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 取或收受生产经营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 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规范执法程序。 亮证执法,采用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 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 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五)坚持联合惩戒。根据“双公示”要求,充分利用信息 互通平台,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实现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安宁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