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和家园一期绿化景观提升改造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1 09:32 浏览次数: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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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住房保障群众居住幸福感,建好管好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改善住房保障群众居住条件,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宁和家园一期因建设时间早、安全疏散通道和部分绿化资料缺失及配套设施不完善,近年来,随着宁和家园一期小区周边地块开发,周边开发主要与高层建筑为主,已经对部分住户家里的采光造成影响,为不断改善宁和家园一期群众居住条件,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宁和家园一期绿化景观提升改造方案编制,广泛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及公众意见,现对该方案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宁大屯新区景兴路东段,主要涉及改造面积:2308.15平方米;透水铺装面积:198.68平方米;绿化面积:1720.53平方米;充分利用林下空间,依树就势,充分运用乡土树种,以植物组团的设计手法,将林下空间进行景观衔接。同时,植物配置以乡土树种为主,疏密适当,高低错落,形成一定层次感,并以常绿树种为主,四季不同花色花灌木进行搭配,并辅以景石、灌木球及小型造型树,营造最接近自然的原生植物组团景观,满足居民日常休闲的各项景观要求。项目投资约为33万元。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

二、公示方式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项目现场公示。

三、意见反馈

1. 若您需对方案发表意见,应在反馈期届满前向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以通过挂号信方式提交。以挂号信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方案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 若您认为是该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 意见反馈期截止至公示期届满。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4.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前向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 书面意见反馈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大屯路93号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收,咨询联系电话:0871-68698714;公示时间: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8日(7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8697443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68683266


附件:宁和家园一期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平面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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