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昆明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安〔2022〕21号)要求,昆明市第四督察组将到我市开展为期三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为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工作方式
计划督查时间为2022年5月23—25日(具体时间及行程待督查组确定后另行通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问询、实地查看和反馈整改等方式进行。
二、督查重点内容
本次督查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重点内容如下:
(一)综合督查内容
1.县、乡两级党委(党工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4.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情况。
5.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6.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7.国家、省、市督查检查发现和挂牌督办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8.城市安全发展推进情况。
9.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常态化扫黑除恶。
(二)专项督查内容
各督查组结合各地实际,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特种设备、水电站、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第四督察组将重点督查交通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
三、工作要求
请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认真梳理准备相关台账资料,做好督查迎检准备。各单位联络员信息请于5月20日14:00前将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送至市安委办(应急局端口)。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