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管罚〔2022〕1100010号
发布时间:2022-06-1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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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城管罚〔2022〕1100010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16 |
处罚内容 | 云南易初明通工程机械维修有限公司未经规划审批、擅自改扩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公司处工程造价5%的罚款,即罚款金额为:建设工程造价581566.58元×5%=29078.33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零柒拾捌元叁角叁分)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90783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规划审批、擅自改扩建 |
违法事实 | 云南易初明通工程机械维修有限公司未经规划审批擅自改扩建案,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时代正兴商贸B区6幢的云南易初明通工程机械维修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未经规划审批、擅自改扩建的违规违法行为,该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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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