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太平新城街道原广明水泥厂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7月1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的主线,严字当头“打非治违”,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按照市政府领导工作安排,决定对太平新城街道原广明水泥厂内聚集的小微企业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7月14日—15日,暂定两天。每日上午10:00前,各联合执法参与单位自行到达检查目的地(太平新城街道塘房村广明水泥厂)。
二、参加单位及车辆安排
本次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由市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工信局、住建局,公安治安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和太平新城街道组成,各单位至少选派2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
车辆由各派出单位自行保障,确有派车困难的,可提前与市应急局联系共同前往,太平新城街道执法人员直接前往广明水泥厂并负责通知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等候。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采取现场检查和台账资料查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联合执法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对广明水泥厂及其出租部分企业的各类手续、证照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涉及消防、违章建筑、自建房、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木材加工等领域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综合排查整治。各联合执法单位自备执法文书,依据部门权责清单出具执法文书,负责后续整改复查与处置,并向市安委办反馈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本次联合执法综合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高度的警惕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注重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折不扣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执法力度。在执法检查中,各部门和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对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任务措施、整改复查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隐患治理不到位、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联合执法单位要做好检查记录、规范填写执法文书,结束后将执法文书、企业合法合规情况及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资料抄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