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仁济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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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仁济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
变更公告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的规定,经安宁市青龙卫生院申请,我局于2022年7月13日审核,该机构符合《放射诊疗许可证》射线变更条件,变更后的法人为:赵斌。
变更后其在执业范围内所开展的执业活动具有合法性。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