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2年10月综合业务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5 10:58 浏览次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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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60元/人/月。10月份,农村低保共803户986人。其中:残疾人459人,老年人411人,未成年人77人。10月发放保障金42.18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7.8元。1-10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11.46万元,累计惠及9625人次困难群众;

  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0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10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677户1947人,其中:残疾人650人,老年人542人,在校学生87人,未成年人180人;10月发放保障金111.84万元,人均保障水平574.43元;

  10月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36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8.83万元;

  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标准为910元/人/月。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不同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10月份特困人员共325户327人。其中:残疾人85人,老年人238人,10月份发放特困保障金37.58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149.34元,惠及特困群众3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