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安宁市河湖管理范围省级复核发现问题整改成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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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安宁市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已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省级再次复核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工作要求,安宁市存在局部管理范围缺失,未与水库管理范围衔接、避让建筑物、疑似避让建筑物、突兀拐点等问题,安宁市水务局已按照整改要求对普渡河(螳螂川)、鸣矣河发现的疑似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整改,现将整改成果予以公示。
特此公示。
附件: 螳螂川、鸣矣河管理范围平面图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