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2年11月综合业务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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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60元/人/月。11月份,农村低保共808户995人。其中:残疾人463人,老年人413人,未成年人81人。11月发放保障金42.57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7.86元。1-11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54.03万元,累计惠及10620人次困难群众;
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0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11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668户1938人,其中:残疾人649人,老年人544人,在校学生84人,未成年人176人;11月发放保障金111.32万元,人均保障水平574.45元;
11月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13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10.89万元;
安宁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标准为910元/人/月。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不同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11月份特困人员共325户327人。其中:残疾人87人,老年人238人,11月份发放特困保障金37.56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148.72元,惠及特困群众3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