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管罚〔2022〕1200009号四川鑫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个人进行运输处置案

发布时间:2022-12-05 16:28 浏览次数: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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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城管罚〔2022〕1200009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处罚内容

四川鑫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本机关决定给予四川鑫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处罚:1、责令其立即停止拉运行为,完善手续;2、处罚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发包

违法事实

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个人进行运输处置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机关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