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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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励德致信会计师事务所
昆明励德致信专字〔2021〕第 号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受安宁市财政局委托,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昆明励德致信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工作组对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对所提供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
落实疫苗法、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方针政策,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接种;做好我市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及防控,保障适龄儿童及相关人群身体健康,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拨款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
2.项目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4)《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5)《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和接种服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599号)。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自费疫苗)采购预算批复为13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已支付疫苗采购款1275.5万元,存预算资金24.5万元。
2021年1-10月市疾控中心已收疫苗款并交入国库1375.9万元,已出库(市疾控中心储存冷库)待收款399.9万元,合计1775.8万元。截至2021年11月15日,已收疫苗储运费(纯利)并交入国库31.9万元,待收17.7万元,合计49.6万元。截至2021年10月,市疾控中心已采购还需支付疫苗供应商的款项为505万元,现预算结存仅为24.5万元,疫苗采购成本缺口资金为480.5万元。
疾控中心《关于追加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采购款的申请》、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核拨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采购临时预算预算资金的请示》、安宁市人民政府资金拨付审批笺(审批笺序号:〔2021〕1113号)、关于追加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采购临时预算资金的回复意见,再根据预算单位对账表和相关的支付明细查询表,用于购买疫苗,拨付给市疾控中心的预算为480.5万元。市疾控中心年初预算总共为1780.46万元,实际支付为1780.45714万元,结余资金428.6元,根据预算单位对账表结余资金缴回财政统筹。
(三)实施内容
采购、分发及管理二类疫苗,保障疫苗质量及效期,依照文件对疫苗进行收费并将收到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本级财政,每年4月25日、7月28日联合各个预防接种单位在接种门诊及人流聚集区进行宣传活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市疾控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文件设定了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方针政策,依法依规管理疫苗,有效使用及维护冷链设备,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接种;做好我市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及防控,保障适龄儿童及相关人群身体健康,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拨款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
年度目标:跟总体目标相同。
绩效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辖区人群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需求 | ≥100% | |
质量指标 | 疫苗接种安全性及有效性 | ≥100% | ||
时效指标 | 疫苗效期管理 | ≥100% | ||
成本指标 |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 | ≦预算数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非税收入 | ≥1694.04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疫苗接种服务 | 持续开展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种对象满意度 | ≥100% |
根据市疾控中心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申报表填列不规范,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评价小组与城管局充分沟通后,并结合本项目设定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等,将本项目部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设定如下: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 | 数量指标 | 辖区人群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需求 | ≥100% | |
质量指标 | 疫苗接种安全性及有效性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疫苗效期管理 | ≥100% | ||
成本指标 |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 | ≦预算数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预防疾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 有效预防 | |
宣传疾病知识,提高群众疾病防范意识 | 宣传到位 | |||
经济效益指标 | 非税收入 | ≥1694.04万元 | ||
可持续性 | 疫苗接种服务年限 | ≥5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市卫健局负责考核合格职业医师、职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保障医疗队伍质量;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疫苗集中采购与分发;全市各预防接种点负责疫苗具体的接种工作。
2.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本级财政保障我中心二类疫苗成本,每年进行财政预算。
(2)制度保障:相关疫苗存货的保管严格遵照本单位存货管理制度进行。
(3)人员保障:本单位设立专门的免疫规划科,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开展疫苗接种相关工作。
(4)设备保障:我单位配备专门冷库及运输设备等,保障疫苗储存及运输安全。
3.资金安排程序
安宁市财政局根据市疾控中心购买疫苗成本预算,在2021年初拨付预算金额1,300万元,截止2021年9月,已支付疫苗采购款1275.5万元,现结存预算资金24.5万元,截止2021年10月,疾控中心已采购还需支付疫苗供应商的款项为505万元,现预算结存仅为24.5万元,疫苗采购成本缺口资金为480.5万元。 根据市疾控中心《关于追加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采购款的申请》、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核拨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采购临时预算预算资金的请示》、安宁市人民政府资金拨付审批笺(审批笺序号:〔2021〕1113号)、关于追加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采购临时预算资金的回复意见,又拨付给市疾控中心480.5万元。合计拨付预算金额1780.46万元
4. 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
安宁市财政第一次首先根据市疾控中心年初预算拨付1,300万元用于购买疫苗。第二次根据市疾控中心《关于追加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采购款的申请》、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核拨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采购临时预算预算资金的请示》、安宁市人民政府资金拨付审批笺(审批笺序号:〔2021〕1113号)、关于追加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采购临时预算资金的回复意见拨付疫苗采购成本缺口资金480.5万元。
5.财务管理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和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通知》,规定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7号)》等文件的规定,市疾控中心成立了2021年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组,并于2021年12月形成了《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疫规划工作总结》。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市疾控中心提供的《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疫规划工作总结》,市疾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分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支出方面保障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在项目支出方面,每一个本级项目均完成工作要求,市疾控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明确责任,提高资金支付进度。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3.《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预〔2021〕11号);
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1〕10号);
7.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了审阅、实地踏勘、检查、分析复核、计算、交换和反馈意见、专家会审等程序。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对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房屋建筑)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查阅,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的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项目决策、项目执行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5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9%、20%、30%、25%、6%。在此基础上设定1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发展、满意度),设20个三级指标(“详见后附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评价标准
(1)项目支出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审计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受安宁市财政局委托,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昆明励德致信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工作组对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对所提供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3.数据来源
绩效评价数据由市疾控中心提供。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1年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分90.65分,评价等级“优”。综合评价结论:2021年已完成对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的实施,完成情况良好。
1.评价结果差异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再评价得分90.65分。其差异主要在于绩效目标设立、项目管理方面。自评报告从目标任务、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方面进行评价,范围较广,不够具体,评价结果不够客观。再评价是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立、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方面展开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更为客观、详细。
2.评价程序差异
再评价是通过查阅、复核和收集相关评价资料并与单位进行沟通,全面了解部门实施、绩效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从部门的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五个方面,对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措施及实现程度等内容进行绩效评价;自评是通过部门成立自评小组,广泛收集资料,查阅会计凭证,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3.评价内容差异
绩效再评价的内容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投入部分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考核,过程部分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进行考核,产出部分从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重点产出进行考核,效益部分从履职所带来的各类效益进行考核,满意度通过发放针对部门工作的问卷反映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而自评是从投入、过程、产出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投入部分从绩效目标管理、部门职能职责、预算配置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考核,过程部分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进行考核,产出部分从履职履责、效果效益进行考核。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9分,综合评分13分(占该项满分值的68.42%),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能职责等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项目立项程序合规,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开展购买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7分,评价综合评分2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扣2分,得2分。
年初预算资金为1300万元,后追加缺口性补助资金480.5万元,该笔资金作为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最后实际使用资金1780.45714万元,剩余资金已被安宁市财政局收回,计划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不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不相匹配,不能较完整反映项目产出效益和效果。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等。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3分,扣2分,得1分。
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缺少社会效益指标。
3.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5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项目预算依据不充分、不合理,后期出现追加预算情况,本级财力资金绩效目标未出现偏离,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相符合,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实际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本级财力资金分配计划实施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满分20分,评价综合评分19.9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9%),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9.9分。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021年安排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预算资金1780.46万元根据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预算单位对账表,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实际到位资金1780.45714万元在结合实际支出的情况,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2分,扣0.1分,得1.9分。
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合理,基本能够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2021年项目预算支出1780.46万元,根据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项目支付明细查询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1780.45714万元元,预算执行率为99%。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项目预算资金1780.4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80.45714万元,安宁市人社局提供项目支付明细查询表实际使用资金1780.45714万元。根据检查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基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抽查未发现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情况。
2.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关于成立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等项目财务及业务管理制度。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得8分。
项目遵守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61分,综合评分56.96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3.3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综合评分30分。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扣1.73,得,8.27分。
2021年市疾控中心购买疫苗101422剂,调拨下发83842剂,年底库存17850剂,其中391剂用于退货。疫苗实际完成利率为82.67%。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扣0.1分,得9.9分。
2021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的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均按规定执行,资金使用符合计划支出用途,但部分购买疫苗因为特殊原因进行消毁报废。报废疫苗数为2927剂,质量达标率为99%。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扣0.1分,得4.9分。
2021年购买疫苗数量部分过期,过期疫苗数为448。完成及时率为99%。
(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支出资金未超过批复方案概算,项目总概算1780.46万元,项目实际使用1780.45714元,成本节约率为0.1%>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25分,评价综合评分21.25分。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4分,得14分。
根据常规数据显示,一般接种疫苗后,能有效预防疾病,能有效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举办三期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培训合格人员343人。2021年4月25日预防接种宣传日,全市参与宣传179人,发放宣传资料13999份,得到宣传281915人;7月28日肝炎日,全市参与宣传133人发放宣传资料6554份,得到宣传980人。
(2)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满分6分,得6分。
根据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疫规划工作总结和收付明细表,非税收入为1694.04万元。
(3)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接种服务是有必要性。
(五)项目满意度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满分6分,扣2.32分,得3.68分。
评价组通过“问卷星”制作并发放《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项目调查问卷》电子问卷,截至绩效评价日(2022年11月18日),共收回电子问卷50份,有效问卷50份,根据问卷最终显示平均分,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满意度为89.9%。未提供自主满意度调查问卷信息。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自上而下加强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对绩效工作的重视
财务人员每一次绩效相关工作会后向领导传达会议精神,领导组织中层会进行宣讲。
(二)完善单位绩效管理制度
从预算绩效编制到预算绩效跟踪再到年终预算绩效自评,财务人员对绩效表格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报单位领导。年终对绩效实现效果差的科室进行问责。
(三)加强单位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
财务科了解各科室业务内容,业务科室了解绩效编制、跟踪及自评的要求,协同合作,共同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工作履职不到位
(一)目标管理履职不到位
市疾控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表填列不规范,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存在部分偏差,预期绩效不合理,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多数绩效指标及指标值不便于监控和评价,无法提供该指标值的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规定不符。
(二)绩效跟踪履职不到位
市疾控中心未提供绩效跟踪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是否进行绩效跟踪有关工作。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规定不符。
八、建议
(一)年初进行预算时,应将上一年度未支付疫苗款情况充分考虑进行,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对于预算资金额度划分时,应充分结合上级资金,优先保障单位重点项目。
(二)进一步充实项目库,支撑依据充分。明确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项目设立过程中负有的责任,分管领导审核管辖科室的项目,提出意见。年中对项目绩效进行跟踪,召开中层会议,对绩效不达标的项目查找原因,分管领导进行追责,对确实不能完成绩效的项目提交充分的依据,报财务科,由财务科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调整。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行业的规定核算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性和会计核算准确性。
(一)评价工作依据
此项工作以市疾控中心提供的评价材料为基础,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结合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报告适用范围
此报告仅供安宁市财政局和县街街道内部使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1: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
3.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调查问卷
昆明励德致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昆明 2022年10月31 日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购疫苗等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