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2年12月综合业务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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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60元/人/月。12月份,农村低保共812户999人。其中:残疾人465人,老年人413人,未成年人81人。12月发放保障金42.77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7.56元。1-12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96.75万元,累计惠及11618人次困难群众;
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0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12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654户1922人,其中:残疾人648人,老年人541人,在校学生84人,未成年人176人;12月发放保障金110.44万元,人均保障水平574.62元;
12月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15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32.22万元;
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标准为910元/人/月。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不同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12月份特困人员共326户328人。其中:残疾人87人,老年人240人,12月份发放特困保障金37.63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147.26元,惠及特困群众3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