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3年1月综合业务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2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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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60元/人/月。1月份,农村低保共817户1007人。其中:残疾人466人,老年人419人,未成年人81人。1月发放保障金43.1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8元;
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0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1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646户1912人,其中:残疾人645人,老年人542人,在校学生82人,未成年人172人;1月发放保障金109.89万元,人均保障水平574.73元;
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标准为910元/人/月。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不同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1月份特困人员共324户326人。其中:残疾人87人,老年人238人,1月份发放特困保障金37.41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147.79元,惠及特困群众326人;
1月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