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8 16:02 浏览次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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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成员单位、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冷空气影响,预计1月23日-24日我省中东部将出现强降温,滇东、滇中地区最高气温将先后下降8-10℃,局部下降12-14℃,伴随降温,昭通、曲靖、昆明东部、红河北部、文山北部将出现雨夹雪或小雪,滇东北、滇东部分地区地面最低温度低于0℃,将出现道路结冰。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提示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街道办、成员单位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变化趋势,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街道高度重视此次强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对此次降温天气进行认真会商研判,在此基础上启动本地雨雪冰冻灾害相应预警响应,针对低温雨雪天气对景区安全、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农林种植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做好强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二、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民兵、公安、交运等部门,供水、供电、供气主管部门和企业,各类专业和综合救援队提前做好值班备勤、救援物资储备应对和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三、请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公安交警、城市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主管部门和企业对针对强降温天气可能引发的灾害事故,加强巡查,提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请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提前做好易结冰道路特别是高海拔地区道路的巡查防范、除冰融雪、保通疏导等准备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同时,对结冰道路等可能影响交通安全路段做好交通管制等相关工作。

五、请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预警情况,重点加强对冰雹、低温、冰冻等灾害防范,督促高海拔地区及各农业生产地区落实好农业防灾等防范措施,做好灾害预防工作。

六、请城市管理部门根据预警信息,结合气候条件制定道路洒扫调整计划,路面温度低于0℃时应停止道路洒水,防止因道路洒扫造成路面结冰。

七、请供水、供电、供气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前做好水、电、气供应保障和抢修准备工作,同时向公众发布提醒,根据天气预警情况引导公众提前做好供水防护、安全用电等防范措施,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八、请交通运输部门提前做好客货运输、危险品运输安全运行准备工作,督促轨道、公交等运营单位做好强冷空气期间公共交通安全有序运行准备工作。

九、请民政部门根据预警情况做好流浪乞讨、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的救助,以及道路滞留人员生活保障准备工作。

十、请旅游主管部门统筹做好强冷空气期间景区安全工作,提前与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做好道路封闭、景区关闭等情况导致旅客滞留的信息通报和协调保障准备工作。

十一、请公路主管部门根据预警情况,做好客运安全保障准备工作。

十二、请气象部门加强天气形势分析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街道、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和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将预警信息和防范应对措施及时传递给公众,引导公众做好防范工作。

十三、请市发展和改革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强化对市场舆情、供求、价格进行巡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了解和掌握市场变化,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强化价格管理,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十四、请市工科信局落实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相关物资生产储备及通讯、电力保障等工作。

十五、请教体局做好学校留校人员的安全防范等后勤保证,要对学生进行用火、用电、用气等事故预防教育,坚决防止因取暖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要对走读学生加强气象信息宣传预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十六、请各部门按规定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力度,做到应报尽报。

十七、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天气趋势,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街道、部门按照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遇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值班电话:0871-68688580,传真:0871-68681171。




安宁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