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放射诊疗许可证》 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09:50 浏览次数: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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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的规定,经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申请,我局于2023116审核,该机构符合《放射诊疗许可证》射线变更条件,变更后的法人为羊平

变更后其在执业范围内所开展的执业活动具有合法性。

       

安宁市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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