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乡村振兴局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昆乡振发〔2023〕3号)要求,为切实抓好“雨露计划”工作,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充分发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2023年度“雨露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发放
(一)精准识别,应纳尽纳。一是补助对象。安宁市范围内的脱贫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按照《昆明市乡村振兴局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学生学籍认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昆乡振发〔2022〕80号)要求,经过学籍认定后,确定补助对象。二是补助时限。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
(二)严格标准,应补尽补。一是分学期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2023年春季学期于3月1日开始申报,6月底前补助到位,秋季学期于9月15日开始申报,12月底前补助到位。二是分类补助。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每人每学期补助2500元),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每人每学期补助2000元),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
(三)严格程序,公开透明。一是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享受补助的对象名单及补助金额等相关信息,要在受助对象所在村(社区)公示不少于10天,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拍摄公示现场照片留存。对群众反映存在申报不实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和处理。二是直补到户。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补助资金须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应补尽补,并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从3月份起,每月25日填报“安宁市2023年度“雨露计划”学生补助发放情况和就业意愿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县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安排。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四)广泛宣传,规范申报。请八街、县街、禄脿街道、职教院校深入村组、农户、学校进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宣传,让符合条件的学生100%知晓。由市教育体育局、职教园区管委会及时通知市域内的中、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动员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安宁市户籍的建档立卡户、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及时进行申报。市外、省外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的,由八街、县街、禄脿街道、村组干部告知并指导好学生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申报。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或其家庭成员向户籍地街道提交规范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申报,街道初审汇总后报市级审核确定。申报材料包括:“附件1:安宁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表”和“附件2:‘雨露计划’学生学籍证明”。
二、做好“雨露计划+”促就业行动
(一)精准摸排,做好监测。对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两后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情况要做到“两摸清两掌握”,即摸清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情况,摸清“雨露计划”应届、往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底数,掌握毕业生的学校专业、就业去向,以及就业需求等信息。重点紧盯2022年和2023年“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情况,对其中与企业签订就业合同的紧盯是否如期实现就业,对正式就业的学生提供“稳岗就业”服务,对毕业后尚未就业的要及时提供岗位推送服务。
(二)采集数据,录入信息。要将“雨露计划”和“技能培训”对象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一是采集录入2020年以来“雨露计划”学生信息,主要录入姓名、证件号码、学校名称、专业、入学时间、补助资金等情况,当年度毕业生需录入就业状态(当年未毕业的不填)。二是采集录入参加“技能培训”人员相关信息,主要录入培训名称、时间、地点、工种、人数、财政投入资金、取得证书人数(不限证书等级)等情况。从2月份起,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采取“周调度、月通报”方式推进工作。
(三)选优对象,推荐参训。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组织好、落实好、服务好”指示要求,充分形成合力,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就业助力云南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任务落实。参照“比亚迪”招工岗位要求,加大宣传动员,统筹用好驻村工作队、就业信息员等力量,以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含雨露计划毕业生)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优选推荐人员参加“比亚迪”就业技能培训,对拟报名对象年龄(电钳工等技术类岗位18—42岁、操作类岗位16—45岁)、体表是否有文身、是否会听说普通话等方面进行初步筛选,每月25日前统计报送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一旦省级确定随后批次培训时间,可立即组织人员参训,高效推进此项工作。
除组织实施“雨露计划+”比亚迪就业促进行动外,可结合本地实际,聚焦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实作实训,探索“雨露计划+中短期培训+定向就业+长效增收”模式,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等,促进脱贫人口实现技能型稳定就业创业。“雨露计划+”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培训资金根据实际需求,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优先保障,据实安排。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乡村振兴、教体、人社部门要加强协作,合力推进落实《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49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雨露计划”工作。各街道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结束后,将“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现场公示照片和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强化政策落实。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足额精准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要健全信息资料、工作台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尤其是村“两委”和村小组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宣传解读国家“雨露计划+”就业帮扶政策,引导全市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宣传国家政策和“雨露计划”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氛围。
安宁市乡村振兴局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市乡村振兴局 何银珠 68697483
市教育体育局 刘栋枢 6868311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小龙 68699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