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级配套补助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章)
报告编号:云明博咨字〔2023〕第004-05号
项目评估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2月
评价报告出具时间:2023年2月9日
目 录
一、评估对象 1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3
(一)评估方法 3
(二)评估程序 4
三、项目评估情况 5
(一)立项必要性 5
(二)实施方案可行性 6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7
(四)投入经济性 8
(五)筹资合规性 8
四、事前绩效评估结论 9
五、建议 9
(一)科学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 9
(二)进一步细化、优化实施方案 10
六、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级配套补助资金
事前绩效评估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机制的意见》(财预〔2022〕29号)、《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79号)、《安宁市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安财发〔2021〕260号)和《安宁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安宁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对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开展市本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级配套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二)项目单位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市卫健局”)
(三)申请资金
本项目拟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5,201,817.60元。
(四)项目概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其本质是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是党和政府惠民工程,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让居民享受国家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落实“预防为主,普及健康”卫生方针的大事,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划入的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及计划生育平移项目。
1.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项目。
2.新划入的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及计划生育平移项目
2019年划入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妇幼健康服务、老年人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卫生监督管理、健康素养、人口监测与计划生育服务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等19类项目。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方法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审核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适用于效益可以量化的绩效评审政策或项目,是指将政策或项目拟投入预算金额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政策或项目的有力程度,寻求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的投入方式。
2.对比审核法。对比审核法是指通过对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政策或项目内容、实施部门(单位)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历史执行情况和同类地区同类型政策或项目等进行比较,综合分析政策或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绩效性。
3.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将影响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罗列出来,细化分析维度;然后根据不同因素的重要程度设置相应权重并评分,通过定量的方式得出评估结论。
4.最低成本法。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以此对政策项目进行评估。
5.其他评估方法。
(二)评估程序
1.前期调研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采用访谈方式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情况。
2.资料审核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对项目单位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3.专家评审
在市财政局组织下,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邀请绩效专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评审。由项目单位人员对申报项目的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参会绩效专家依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提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形成评估记录,作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意见。
4报告撰写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整理事前绩效评估资料,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5.提交报告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三、项目评估情况
根据项目预算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申请预算金额,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合理性等方面陈述,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前期资料报送是否齐全、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明细精准及需重点补充说明事项等方面介绍材料评审情况后,专家组有针对性地围绕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资金投入的科学合理性及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提问,现场评估情况如下:
(一)立项必要性
一是项目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2〕5号)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昆卫基层发〔2022〕9号)等政策文件设立,与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宏观政策相关,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项目与市卫健局的部门职能职责相关,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中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的相关规定,也是市卫健局2023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市卫健局申请项目经费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费用预算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补助经费的筹措体现了权责对等,事权和支出责任匹配。
(二)实施方案可行性
一是项目实施内容不够明确、具体。市卫健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未对服务内容进行细化。如:未明确2019年划入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食品安全保障相关服务内容。
二是实施方案可行,组织、进度安排合理。方案按照“县级统筹、分类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为主、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补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的思路进行管理,明确了项目的实施主体部门及对应人员构成,为项目的目标达成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程序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规范》《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发病和居民死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云卫基层发〔2018〕6号)、《云南省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管理规范》(云卫疾控发〔2017〕36号)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与市卫健局的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相匹配,与预算资金规模、项目内容相匹配,但未能体现中长期目标与年度目标的区别,未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及目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描述,未能明确项目的政策依据、实施目的、实施预期成效等关键内容,仅是项目效益的体现。
二是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不完善,不能全面反映项目的绩与效,项目绩效指标存在细化量化不足、指标描述不当、未设定关键指标、未明确指标值及评分标准等问题。如:数量指标仅设置“安宁市人口数≥48万人次”,无法体现项目具体产出情况;指标评(扣)分标准均填写“无”,无法对项目成效进行评分。
(四)投入经济性
一是资金分配科学合理,费用测算精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78号)文件中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中央、省、市、县四级分别应承担80%、4%、3.2%、12.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财政按每人每年84元补助,市卫健局按照安宁市按12.8%标准补助10.752元人/·年,安宁市人口48.38万人(数据来源:安宁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21)计算,费用测算精确。
二是项目具备成本控制措施。市卫健局按照《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要求,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以量化考核结果的数量和质量结算补助资金,进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通过明确资金审批流程,强化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管理,实现控制项目成本。
(五)筹资合规性
项目经费由市卫健局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资金渠道合法合规,支持方式科学合理,筹资行为符合预算法等相关规定。
四、事前绩效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级配套补助资金事前评估综合平均得分为82.25分,评定等级为“良”。经专家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但也存在实施方案内容不够明确具体,绩效目标和指标填报不规范,项目目标和年度目标不清晰,目标及指标值设定存在不合理、不科学之处。
五、建议
(一)科学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
一是市卫健局认真分析项目实施重点内容,梳理项目绩效目标,以“做什么事,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为框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进行描述,全面反映项目绩效,在填报项目绩效目标时明确政策依据、合理预期项目实施后实现的成效。如: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等文件,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控制危害城乡居民的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填报,对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表,规范指标名称,明确指标内涵和指标值,重点反映配套资金的绩效目标,可通过相对量指标进行反映。如:数量指标补充“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达标率100%”,质量指标补充“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100%、配套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合规率100%”,效益指标补充“居民健康水平保底、电子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100%”等。
(二)进一步细化、优化实施方案
市卫健局应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中的实施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对服务内容进行细化,补充2019年划入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食品安全保障相关服务内容。
六、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