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委办关于报送安全生产“三个集中” 专项整治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提示
各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20日,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暨重大隐患“三个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2月20日前,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工信、公安(含交警大队)、自然资源、住建、交运、农业农村、水务、文旅、卫健、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需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排查出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核实上报市安委办,并提请市政府统一实施挂牌督办(其他未提及的部门和单位排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可据实上报)。未排查出重大隐患的街道、管委会和市级部门需于2月2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情况说明,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上报挂牌督办名单或情况说明。
另请各街道、管委会、市级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照“三个集中”专项整治文件要求落实推进各阶段集中整治工作,3月5日前调度表和3月25日前工作总结请如实填写执法检查情况、处罚情况(目前我市数据检查多、执法少、处罚率低),前期未按要求报送方案、调度统计表的请及时查缺补漏。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三个集中”专项整治月调度统计表
报送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组 织 安 排 | 本辖区、本部门印发“三个集中”专项整治方案文件名、文号、印发时间: |
“三个集中”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同志姓名和职务:
| |
街道、管委会、市级部门每月带队检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三个集中”专项整治领导姓名、职务和检查次数及企业数量: | |
生产经营单位 集中自查自改 | 本辖区共有生产经营单位 户。 本行业领域共有重点监管对象 户。 |
本地、本行业领域共有 户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 | |
本地、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共排查一般隐患 项, 整改完成 项;排查重大隐患 项,整改管控 项。 | |
街道、部门集中督导检查
| 成立执法检查组 个,聘请专家 人次。 |
共对 户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共查出一般隐患 ( )项,督促整改 项;重大隐患 项,督促整改 项,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率 %。 | |
报请市政府集中 挂牌督办 | 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 项,表述重大隐患概况、隐患形成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涉及整改部门。 |
备 注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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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度拟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清单
上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填报:2023年 月 日
序号 | 隐患名称 (类型) | 主要 隐患情况 | 行业 领域 | 隐患 所在地 | 整改 责任单位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要求 |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 | 预计整改资金及来源 | 督办责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