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3年2月综合业务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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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60元/人/月。2月份,农村低保共814户1004人。其中:残疾人466人,老年人416人,未成年人81人。2月发放保障金42.97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8.06元;
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0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2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643户1910人,其中:残疾人648人,老年人545人,未成年人172人;2月发放保障金109.77万元,人均保障水平574.71元;
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标准为910元/人/月。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不同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2月份特困人员共321户323人。其中:残疾人87人,老年人235人,2月份发放特困保障金37.08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148.29元,惠及特困群众323人;
2月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1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