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3年3月综合业务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9 10:27 浏览次数: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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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60元/人/月。3月份,农村低保共806户992人。其中:残疾人460人,老年人409人,未成年人80人。3月发放保障金42.48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8.26元;

  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0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3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636户1900人,其中:残疾人647人,老年人542人,未成年人167人;3月发放保障金109.12万元,人均保障水平574.32元;

  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标准为910元/人/月。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不同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3月份特困人员共317户319人。其中:残疾人87人,老年人255人,3月份发放特困保障金36.66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149.39元,惠及特困群众319人;

  3月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2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9.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