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3年4月综合业务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3 09:26 浏览次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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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60元/人/月。4月份,农村低保共802户989人。其中:残疾人456人,老年人411人,未成年人80人。4月发放保障金42.38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8.6元;

  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0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4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629户1894人,其中:残疾人646人,老年人542人,未成年人165人;4月发放保障金108.88万元,人均保障水平574.59元;

  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标准为910元/人/月。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不同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4月份特困人员共314户316人。其中包含老年人254人,包含残疾人86人,4月份发放特困保障金36.35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150.54元;

  4月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5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1.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