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11:31 浏览次数:90
字号:[ ]

各街道办事处、各建材企业:

现将《安宁市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安宁市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宁市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应急办〔2023〕21号)和《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应急办〔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宁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强化相关方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防范事故多发工作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促进建材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二、工作范围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规定的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类企业,即: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4玻璃制造,306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7陶瓷制品制造,308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等8个中类的企业。不包括:305玻璃制品制造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3073特种陶瓷制品制造,3074日用陶瓷制品制造,3075陈设艺术陶瓷制造,3076园艺陶瓷制造,3079其他陶瓷制品制造等5个小类的企业。

三、重点内容和具体事项

重点对建材企业的产业政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准备、危险作业、涉相关方作业、钢结构筒形仓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等15个方面81项具体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四、工作进度安排和责任分解

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底数核定和安排部署阶段(5月中旬前)

1.各街道办事处在安宁市建材行业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建材企业底数进行再核实,督促新核实企业填写建材企业基础台账清单并做好收集,于5月15日前报至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2.安宁市建材行业企业名单中建材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类型和实际,填写建材企业基础台账清单,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于5月15日前完成相应的部署安排工作和建材企业基础台账清单的填写,规上企业报至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规下企业报至各辖区街道办事处。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5月底前)

1.各建材企业(企业名单详见安宁市建材行业企业名单要认真对照建材企业自查事项清单逐项开展自查填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5月31日前完成填报,规上企业报至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规下企业报至各辖区街道办事处。各企业自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予以整改完毕。

(三)属地专项检查和重点执法阶段(7月底前)

1.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对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辖区内其它建材企业,并对照检查事项开展排查并督促整改,企业名单详见安宁市建材行业企业名单。认真对照建材企业执法检查事项清单,结合企业签字盖章的自查事项清单,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建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仍存在本方案明确的重点内容和具体事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且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罚。

2.各街道办事处须在6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所有建材企业的执法检查,填写建材企业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将有关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于7月5日前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3.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建材企业查不出问题和隐患、工作进度较慢、近3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以及重点执法检查。

(四)提升行动“回头看”和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1.安宁市应急局结合省级督导、市级、县(市)区级交叉执法检查暴露出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岁末年初重点工作部署,于10中旬前部署开展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回头看”,综合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再排查整治一批突出的问题和隐患,再处罚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巩固提升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成效。

2.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将切实督促有关企业持续落实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主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据《云南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指南》,规范开展固有安全风险源点的辨识分级,完善相关安全管控措施和责任人等,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成果保持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建材企业要深刻理解全省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行动,严格工作步骤、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隐患排查、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提升行动。

(二)明确责任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各建材企业要结合《云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暂行》(云应急﹝2022﹞9号)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检查验收的工作闭环,确保本企业涉及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面起底、分类建档、逐项清零。

(三)强化工作落实,完成信息报送。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企业要按照提升行动方案时间节点,强化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