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青龙卫生院2023年校验结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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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一、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该机构现有的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均已达到《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所规定的卫生院基本设置条件和年检校验标准。符合医疗机构年检校验的有关规定,准予校验。现将该机构相关情况及校验结论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类 别:卫生院
(二)名 称:安宁市青龙卫生院
(三)主要责人:羊 平
(四)选 址: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龙祥路
(五)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六)床位(牙椅):30张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二、校验结论:2023年度校验合格。
校验后其在执业范围内所开展执业活动具有合法性。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