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10:00 浏览次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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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昆明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安安办〔2023〕9 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御及减少雷电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由市气象局牵头对全市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工程建设项目、高塔、高烟囱、通讯和电力线路、信号基站等以及涉及高空作业的重点行业领域及防雷重点单位、企业开展一次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各防雷重点单位和企业要健全防雷安全责任制,对本单位雷电灾害防御负全面责任,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并实施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加强防雷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实施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全面排查防雷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

各防雷重点单位和企业要加强防雷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防雷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雷电防护装置、雷电预警系统、雷电灾害应急预案“三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雷电灾害损失。

一是定期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排查雷电灾害风险隐患。各企业应主动委托具备法定检测资质且近三年以来质量考核合格的中介机构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2023年防雷安全检测应于6月中旬前完成,对检测中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必要时停业整顿,坚决防止因雷电灾害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是配备应用雷电预警系统,提前接收预警信息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科学管控雷电灾害风险。

(三)规范检测行为,开展质量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检查过程中对检测报告进行质量检查。严厉查处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无资质、超资质检测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防雷检测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出租、不按防雷技术标准检测等违法违规检测行为。

三、检查方式 

由市气象局牵头,应急、工科信、住建、教体、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成立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督办整改等形式开展检查。 

四、其他事项 

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检查工作纪律,坚持严谨求实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以检查促落实。 

2.检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提前通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组记录、梳理后反馈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根据反馈内容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联系人:王俊(气象局办公室副主任)。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