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10:27 浏览次数: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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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为认真开展好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委办制定了《安宁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开展活动,并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开展活动总结、图片、视频报至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各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宣传效果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安宁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好我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各领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及逃生避险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安委会主任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继续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活动向各街道、各部门及企业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昆明市77项具体举措,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企业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督促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三)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市安委办定于6月1日在人民广场开展启动仪式,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在6月1日当日,要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组织开展2023年安宁市“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四)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组织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2)播放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应急救援宣传片。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突出主题,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安宁市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提升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针对辖区或主管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和人群,通过开展专题应急和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安全文化精品创作等有效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职教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组织好园区各职业院校,大力发动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各阶段竞赛答题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组织“六月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16日前后,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和行业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采取现场咨询、文艺表演、知识竞赛、专家讲堂、技能比武、主题演讲、志愿者服务、专题采访、新闻发布等方式深入开展咨询日活动。发动干部职工观看应急管理部“主播走一线”网络直播,参与“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参与“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体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连然街道办事处、市供电局。

(七)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暨安全生产月督促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围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政府督导和执法监督的方式集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开展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排查整治,排查、消除和解决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隐患进行全面清查,对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昆明市安委会2022年以来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确保100%整改到位。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八)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对近三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交流事故防范管理经验,汲取事故教训,达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教育,时刻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九)组织2023年“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安全文化建设等重点,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以非煤矿山、危化、冶金、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组织广大职工踊跃参加2023年“安康杯”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安全防护技能,提高杜绝“三违”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

(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景区、自然灾害防治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围绕重大危险源、作业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各重点行业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努力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的能力。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在全市工贸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以政府到企业进行安全授课、企业老板对员工进行安全授课的形式扩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营造声势,狠抓落实,做到形式上力求创新,内容上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贴近群众生活,以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常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突出重点,抓企业宣传。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突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以企业员工、在校学生为主要宣教对象,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督促指导企业、学校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做好“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工作,各街道、各部门同时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通过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及安全知识、组织全厂安全大排查、主要负责人讲授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基层一线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知识宣贯。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的企业,公开进行揭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切实在全社会形成“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氛围,形成人人宣传安全、重视安全的声势,切实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企业事业单位,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基层、企业和社区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安宁市辖区内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6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公文交换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端口或下方邮箱)报送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和好的经验、特色做法、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联系人:绪昱灼  电话:68688579  传真:6868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