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张军药业有限公司诊所《诊所备案凭证》撤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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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安宁张军药业有限公司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PDY00294-753018117D2192)予以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安宁张军药业有限公司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及相关业务,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