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两级督查组联合对安宁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7月4日至5日,云南省安委办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昆明市安委会巡查督查第五工作组联合对安宁市安全生产开展督导检查。安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才兴,市应急、住建、交运、文旅、公安交警、消防救援、运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及座谈。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我市连然、金方和云南安宁产业园区6家属地企业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现场反馈存在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地意见建议。采取查看资料、座谈交流、书面汇报等方式,重点对安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街道、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项、昆明市77项具体举措情况、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2023行动及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对我市创造条件支持安委办实体化运行,解决安委办独立办公场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安委办、每年投入110余万元保障运行的做法表示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确保要实现责任覆盖到边、压力传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底,聚焦重大风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才兴就此次督查工作反馈问题情况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安全摆在首位、作为前提,认真落实好全国、省、昆明市安全生产相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落实各方责任、整治各类隐患、堵塞事故源头,全力以赴抓安全、管安全、保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凝心聚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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