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3年羊布鲁氏菌病监测阳性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布鲁氏菌病是严重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为加强羊布鲁氏菌病防控,降低流行率和传播风险,保障全市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和《安宁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要求,结合我市布鲁氏菌病防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途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总体要求,实行积极防御、系统治理,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提高预防能力,切实做好布鲁氏菌病源头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动物布鲁氏菌病疫情稳定,助力全市畜牧业生产迈上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之路。
二、应急处置原则及时间安排
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抓好种羊、奶山羊的布鲁氏菌病防控,统筹抓好牛、猪、犬和鹿等其他易感动物的布鲁氏菌病防控,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时间为:8月20日前。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扑杀。
针对检测出的阳性羊只,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阳性羊只进行扑杀。
(二)无害化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程序,实施阳性羊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经费保障。
应急处置补助标准:山羊 20千克以内的补助500元/只,20千克—30千克的补助1000元/只,30千克以上的补助1200元/只;奶山羊20千克以下600元/只,30千克以下补助1500元/只,30千克以上补助2000元/只。
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相关街道要及时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台账资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拨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是本辖区羊只扑杀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阳性羊只扑杀的宣传、动员、隔离、深埋工作,限制阳性羊只在扑杀前的流动和买卖。扑杀中要认真核对耳标,确保阳性羊只扑杀无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进行督促指导,做好无害化处理并防护用品。
(二)强化动物检疫和特定人员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加强畜禽调运监管工作。市卫生部门要对阳性羊养殖户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确保群众身体健康。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羊布鲁氏菌病监测结果开展养殖环节流行病学调查,统一进行分析,撰写本市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市卫健局疫病预防控制局负责开展养殖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及布鲁氏菌病防治教育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人员防护意识,避免发生人员感染安全事件。
(四)切断传染途径。各街道办要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提高重点人群预防布鲁氏菌病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当前一些养羊户徒手接羔、接触污染物不洗手、餐前不洗手、消毒等不良生活习惯。布鲁氏菌病阳性羊只应急处置后,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技术人员指导养殖户做好圈舍、人居环境、水源、扑杀等场地清理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