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信息公开(安城罚决字〔2023〕第1200010号)

发布时间:2023-09-24 10:36 浏览次数:9
字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城罚决字〔2023〕第1200010号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22

处罚内容

当事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安宁市连然街道小菜园螳螂川沿线污水收集工程项目工地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的违法行为属实,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给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

违法事实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机关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