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3年9月综合业务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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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1.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503.17元/人/月。9月份,享受农村低保819户1005人(其中,残疾人448人,老年人412人,未成年人78人),发放保障金47.36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71.3元。
2.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28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9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545户1797人(其中,残疾人611人,老年人546人,未成年人152人),发放保障金108.79万元,人均保障水平605.43元。
3.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947元/人/月。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不同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9月份特困人员共322户324人(其中,老年人269人,残疾人117人),发放特困保障金39.54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220.57元。
4.9月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23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23.8万元;代发街道审批权限内资金25人4.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