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万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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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卫)变2023(048)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万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我局于2023年10月26日审核,该机构符合医疗机构变更条件,现将该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原医疗机构名称: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万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变更后的医疗机构名称: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万辉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机构法人:段梅
医疗机构负责人:虎丽仙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山水融城B31、B32幢1-7号商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科专业/儿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变更后其在执业范围内所开展的执业活动具有合法性。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