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争议 实现行政复议“案结事了政和”

发布时间:2023-11-23 16:57 浏览次数: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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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安宁市行政复议办创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职能作用。我市2023年至今,经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终止的行政复议案件已达6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40%

一是审调结合推进审理过程化解。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行政复议案件争议化解端口前移。围绕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事实依据,为申请人全面分析案情。主动联系被申请人对案件进行综合研判,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或自行和解,使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二是加强监督强化实质性审查对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执法程序不当或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的,以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形式,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建议。今年来,我办已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倒逼各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找准争议焦点,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力求化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完善机制强化协同化解实效。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实行检察官参与化解模式,共同研究疑难案件化解方案,从实质上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安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工作理念,探索创新复议调解新模式,创新运用部门联调等多元方式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达成合意,努力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