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挖掘许可公示(安城道挖字(2023)19号)

发布时间:2023-12-05 12:49 浏览次数:13
字号:[ ]

道路挖掘许可公示

编号:安城道挖字(202319

申请单位:安宁市水务局

施工单位:云南沛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挖掘地点:金屯路及金康路

挖掘面积:人行道-177m2,车行道m2,其它m2

施工时限:自20230929日起至20231020日止。

经审核,符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因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原因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因工程建设需对城市道路进行挖掘的,应当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之规定,同意道路开挖,特发此证。施工期间必须按照你单位上报的施工图及《交通导行方案》实施,确保施工期间过往车辆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