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3年12月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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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6038元/人/年(即:503.17元/人/月),分三档认定发放,A档503.17元/人/月、B档478.17元/人/月、C档438.17元/人/月。12月份,享受农村低保951户1153人(其中,残疾人499人,老年人493人,未成年人87人),发放保障金54.47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72.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