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3年昆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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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乡村振兴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办法〉的通知》(昆乡振发〔2022〕12号)要求,现将2023年昆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如对项目实施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71—68682575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安宁市2023年昆明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完成情况
安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