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户籍管理领域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发布时间:2024-01-2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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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因户口登记项目与实际不符的,可以提出变更、更正申请。公安机关发现错误登记公民户口登记项目的, 应当予以更正。
公民提出变更、更正申请的,应事实清楚并按规定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公民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交虚假声明或者证明材料等手段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更正的,经查实后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相应的户口变更、更正登记。
因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错误需更正的,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