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研究决定本次项目通过公开询价比选招标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二、服务期限
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内容
(一)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案件审查、执法工作、投诉、质疑处理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五)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六)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七)应聘请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八)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每年组织开展至少4次)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九)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四、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聘请书面通知后,被聘请方应在2小时内或规定时间到达聘请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五、相关要求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并在云南省设有常设机构。
(二)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三)选派的服务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四)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和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经验。
(五)熟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六、评判办法及标准
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报价的律师事务所业务情况、服务项目、服务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聘。
七、提供材料
(一)服务费用报价单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含税)。
(二)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证书)、人员简历证明其具有办理行政法律事务经验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三)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四)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八、提交报价材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9日,将报价材料一式四份,递交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萍
联系电话:0871-68683769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