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4年2月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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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6038元/人/年(即:503.17元/人/月),分三档认定发放,A档503.17元/人/月、B档478.17元/人/月、C档438.17元/人/月。2月份,享受农村低保955户1164人(其中,残疾人501人,老年人497人,未成年人94人),发放保障金54.99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72.5元。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解答群众政策咨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助力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宁市社会救助投诉举报可至安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安宁市宁湖大厦6楼615室,0871-68681796)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