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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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工作的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财政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贯彻执行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事务;监督执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标准,审核批复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市各预算单位的经费和项目资金的审核等监督管理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管理上级拨款和办理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对安宁市转移支付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国库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财政决算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参与拟订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
6.贯彻执行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的相关法规,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7.参与和推进全市推进社会保障制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8.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气象、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预算编制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相关实施建议;落实农业农村惠农补贴政策;
9.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债务管理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10.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金融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同驻市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市各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等工作;
11.贯彻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工作;
13.监督检查全市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部门财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14.贯彻执行建立有效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负责全市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拟订全市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制度和建立绩效跟踪监督机制;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债务科、预算科、投融资管理中心、行财科、国库科及支付中心、综合科、经建科、金融科、社保科、监督检查科、人事教育科、农财科、国资科、会计科、八街街道财政所、县街街道财政所、禄脿街道财政所、草铺街道财政所、青龙街道财政所、温泉街道财政所、太平新城街道财政所、连然街道财政所、金方街道财政所、国资运营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发展为要,扎实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1)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强化财税部门协作机制,提高收入组织工作的有效性。财政与税务实时联动,互通有无共享信息,掌握和监控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变化情况,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的问题,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同时,加强财政与金融、投资、产业政策的协同融合,支持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构建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机制,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税源不断扩大。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政策,强化积极的财政政策释放效应,提升财源转化成效。
(2)促进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大幅增长。第一,强化评价考核,建立财政金融协同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提高金融机构进位争先动力,推动政府资源科学配置,增强财政性资金存放和金融信贷服务功能联动。第二,建立点对点信息联通机制,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协调对接,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动态跟踪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动向,全力保障存贷款余额平稳增长。第三,加大普惠金融产品的宣传,持续推行“昆易贷”“创业担保贷款”“安采贷”“助企贷”等普惠金融产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增信作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意愿和增长潜力。
(3)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支出精准度有效性。重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减负、挖掘内需潜力、增强产业韧性、保基本兜底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提升全市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
2.坚持人民至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
(1)推进健康安宁建设。
(2)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3)促进教育文体事业发展。
(4)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5)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坚持财金联动,助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
(1)推动健全普惠金融体系,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
(2)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协同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
(3)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全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效能。
(4)着力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4.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
(1)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财政可持续出发,严守债务金融风险底线。
(2)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
(3)完善财政资金有效监管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成效。
5.坚持压实责任,全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1)构建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结合新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分层次的管理职责。做好资产配置源头控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宜的审批和备案。同时严格资产日常使用行为,监督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严格执行处置制度,先审批后处置,先评估后交易,规范收益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
(2)进一步整合盘活国有资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449,426.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449,426.0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917,234.42元,下降13.9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18,412元;二是我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本年重点工作安排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49,426.08元,其中:本年收入30,231,014.08元,上年结转收入218,412.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231,014.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917,234.42元,下降13.90%,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是我部门编制2024年预算的实有人数比2023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减少。另一方面是我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本年重点工作安排资金。压减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委托业务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449,426.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449,426.08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4,614.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2,178.92元,下降9.37%,主要原因分析:编制2024年预算的实有人数比2023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0,214,81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25,055.50元,下降21.66%,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本年重点工作安排资金。压减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委托业务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01)9,953,340.0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9,270,000.00元,主要用于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内部控制报告编制经费、继续教育培训经费、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服务经费、监督检查及法治财政建设专项经费、财政委托业务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信息化建设(07)72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事业运行(50)3,429,415.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163,632.00元,主要用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1,382,1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873,611.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727,398.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6,400.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590,37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及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53,828.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及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678,12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公务员医疗统筹(退休人员)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9,166.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04)27,695.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励性补助资金;
15.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99)7,085.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励性补助资金;
1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327,26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5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0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7,500.00元,较上年增加32,281.00元,增长33.9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202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故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500.00元,较上年增加17,281.00元,增长21.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增加的原因:2024年预算单位安宁市国资运营中心并入我单位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的原因:安宁市财政局增加1辆公务用车,2024年安宁市国资运营中心的1辆公务用车并入我单位预算。按照《安宁市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表》每辆车15,000.00元/年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为运行维护好财政相关系统,确保全市财政工作正常开展,提升财政工作效率和质量。对财政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专户管理、总账管理、工资统发、预警监控、电子支付等模板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财政专网、市属预算单位正常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确保财政预算执行及全市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发放。
(二)监督检查及法治财政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为按照上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主动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云南省财政厅、昆明市财政局、安宁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财政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财政建设,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财政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的规范性。通过紧盯政策落地、资金运行、项目运转,紧盯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民资金的分配者、集体“三资”的管理者,找准权力运行高危环节和问题易发频发根源。在全市推动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为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开展,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深入开展,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
(四)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服务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切实缓解安宁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现状,有效解决基层单位财务管理规范问题。提升全市财政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强化财经纪律的落实,更好地服务安宁经济社会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12,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1,520.00元,增长47.2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国资运营中心并入预算10人,对应体检费、福利费等支出增加,故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宁市财政局资产总额13,482,826.29元,其中,流动资产3,450,940.21元,固定资产4,168,001.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863,884.9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7,379.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1,538.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6个,资金合计10,214,812.00元。
(五)空表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3.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4.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5.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无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故此表为空。
6.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
安宁市财政局2024会计集中核算委托
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
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服务经费
二、立项依据
安政办〔2021〕12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会计集中核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财政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17374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七楼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会计集中核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1〕12号)文件,由安宁市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机构承接安宁市会计集中核算服务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安宁市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机构承接安宁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服务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要求,专款专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安宁市财政局选定中标代理记账机构承接安宁市会计集中核算服务工作,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签订协议,第三方中介机构按要求履行代理记账业务、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报表报告报送和专项资金检查审计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切实缓解安宁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现状,有效解决基层单位财务管理规范问题。提升全市财政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强化财经纪律的落实,更好地服务安宁经济社会发展。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4年-2026年) | 解决基层单位财务管理规范问题,提升我市财政管理水平。精简机构,降低行政运行费用;规范制度,预算资金管理更加透明;职能转变,提升会计管理水平;打牢基础,有效提升财政工作效率。 | |||||||
预算年度(2024年)目标 |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水平,提升财政工作效率和质量。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
数量指标 | |||||||||
会计集中核算服务预算单位数量 | >= | 82 | 个 | 定量指标 | 完成则得分,反之则相应扣分,服务预算单位每少10个扣1分 | 服务安宁市一级和二级预算单位 | 经2022年统计安宁市一级和二级预算单位82家 | ||
质量指标 | |||||||||
会计集中核算服务单位覆盖率 | >= | 69 | % | 定量指标 | 完成则得分,反之则相应扣分,每小于10%扣1分 | 覆盖安宁市一级和二级预算单位比例 | 按照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是82个。 | ||
时效指标 | |||||||||
会计集中核算完成时限 | = | 1 | 年 | 定量指标 | 在2024年内完成则得分,反之则相应扣分,完成时限每超过30%则扣1分 | 会计集中核算服务实施年限 | 安政办〔2021〕12 号 | ||
账务处理及时度 | >= | 90 | % | 定量指标 | 完成则得分,反之则相应扣分,每小于10%扣1分 |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的及时度 | 当月业务在次月10日内完成记账 | ||
成本指标 | |||||||||
平均服务费 | <= | 4.88 | 万元 | 定量指标 | 完成则得分,反之则相应扣分,平均服务费每超过10%扣1分 | 反映会计集中核算服务的支出情况 | 安政办〔2021〕14 号 | ||
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降低财政资金沉淀量 | = | 提升全市财政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强化财经纪律的落实 | 是/否 | 定性指标 |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降低财政资金沉淀量得分,反之则不得分 |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切实缓解我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现状,有效解决基层单位财务管理规范问题 | 安政办〔2021〕12 号 | ||
满意度指标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预算单位对会计集中核算服务满意度 | >= | 80 | % | 定性指标 | 完成则得分,反之则相应扣分,每小于5%扣1分 | 预算单位对第三方机构服务满意度 | 问卷调查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1800111
附件3:安宁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022810445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