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市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的通知
近期以来,全国各地燃气安全事故频发,昆明市也发生多起事故,反映出我们行业监管部门、燃气企业、餐饮用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有漏洞,各个环节的具体负责人责任心不强、存有侥幸心理。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宁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燃气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和入户安全检查并形成台账,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各燃气企业应全面排查餐饮、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宾馆酒店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瓶、灶、管、阀、问题环境、燃气泄漏报警器等方面隐患问题,属于燃气经营企业问题的,立即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属于燃气用户问题的,立即督促用户整改并报有关部门处理;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并书面报告行业主管部门督办。
二、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餐饮主体负责人按照《昆明市使用燃气餐饮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的要求,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线上培训及考试。
三、请各单位按照《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安〔2023〕5号)文件任务分工开展燃气安全检查。
四、市住建局、蓝焰燃气公司牵头加快推进安宁市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市发改局配合做好上级资金申报工作,市财政局做好已到位资金保障工作。
五、请各管道燃气企业认真开展用户入户安检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属于用户端问题且用户拒不整改的,燃气供应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并认真收集相关工作台账备查。
六、请各管道燃气企业认真排查燃气管道占压、包封以及其他各类安全隐患并立即进行问题整改,对涉嫌违规、违法行为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等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