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4年3月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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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28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3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610户1871人(其中,残疾647人,老年人614人,未成年人158人),发放保障金113.44万元,人均保障水平606.3元。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解答群众政策咨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助力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宁市社会救助投诉举报可至安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安宁市宁湖大厦6楼615室,0871-68681796)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