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领域出生登记非婚生育的人员,申请随母登记常住户口情形

发布时间:2024-04-01 14:45 浏览次数:121
字号:[ ]

非婚生育的人员,申请随母登记常住户口的。应当由其本人或监护人向母亲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 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捺印);

2. 非婚生育陈述情况说明;

3. 《出生医学证明》;

4. 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