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供水保障)街道、村级责任人及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25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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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名称 | 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人 | 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清单 | 村级监管责任组织 | 村级监管责任人 | 村级监管责任清单 |
| 八街街道办事处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统筹管理当地的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或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督促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及时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统筹负责当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维修养护、矛盾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 | 八街社区居委会 | 邓华艳 | 负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日常排查;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督农村供水水费财务公开;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按核定价格执行;负责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工作,督促各村组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及水源地的巡查和保护。 | |
| 八街村委会 | 余守国 | ||||
| 招霸村委会 | 胡建东 | ||||
| 鸣凤村委会 | 李加斌 | ||||
| 铁厂村委会 | 吴春云 | ||||
| 堍杉村委会 | 冯斌 | ||||
| 凤仪村委会 | 乔桂华 | ||||
| 枧槽营村委会 | 胡青东 | ||||
| 朝阳村委会 | 代昆 | ||||
| 中所村委会 | 史兴宁 | ||||
| 二街村委会 | 曹锐 | ||||
| 窑坡村委会 | 徐绍华 | ||||
| 摩所营村委会 | 殷邵林 | ||||
| 一六村委会 | 马梅香 | ||||
| 吴里坝村委会 | 周春会 | ||||
| 七街村委会 | 冯林 | ||||
| 温水村委会 | 张化林 | ||||
| 大营村委会 | 向勇 | ||||
| 五岳村委会 | 杨航 | ||||
| 龙洞村委会 | 普春林 | ||||
| 磨南德村委会 | 王忠林 | ||||
| 相连村委会 | 朱海春 | ||||
| 温泉街道办事处 | 肖琳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统筹管理当地的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或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督促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及时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统筹负责当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维修养护、矛盾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 | 温泉社区居委会 | 李永前 | 负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日常排查;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督农村供水水费财务公开;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按核定价格执行;负责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工作,督促各村组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及水源地的巡查和保护。 |
| 羊角社区居委会 | 周兴泉 | ||||
| 官庄村委会 | 施学林 | ||||
| 后山崀村委会 | 高彦良 | ||||
| 甸中村委会 | 夏永星 | ||||
| 青龙街道办事处 | 耿炀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统筹管理当地的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或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督促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及时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统筹负责当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维修养护、矛盾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 | 青龙社区居委会 | 段亚康 | 负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日常排查;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督农村供水水费财务公开;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按核定价格执行;负责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工作,督促各村组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及水源地的巡查和保护。 |
| 青龙村委会 | 李永辉 | ||||
| 白塔村委会 | 董建华 | ||||
| 赵家庄村委会 | 赵建光 | ||||
| 双湄村委会 | 李志国 | ||||
| 禄脿街道办事处 | 苏晓喆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统筹管理当地的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或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督促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及时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统筹负责当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维修养护、矛盾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 | 禄脿社区居委会 | 张坤宁 | 负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日常排查;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督农村供水水费财务公开;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按核定价格执行;负责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工作,督促各村组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及水源地的巡查和保护。 |
| 禄脿村委会 | 张建辉 | ||||
| 海湾村委会 | 李国栋 | ||||
| 安丰营村委会 | 李绍莲 | ||||
| 艾家营村委会 | 钱有华 | ||||
| 庄科村委会 | 王竖明 | ||||
| 北冲村委会 | 李 云 | ||||
| 密马龙村委会 | 何绿川 | ||||
| 草铺街道办事处 | 李鹏举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统筹管理当地的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或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督促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及时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统筹负责当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维修养护、矛盾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 | 草铺村委会 | 杨利坤 | 负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日常排查;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督农村供水水费财务公开;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按核定价格执行;负责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工作,督促各村组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及水源地的巡查和保护。 |
| 麒麟村委会 | 周许红 | ||||
| 青龙哨村委会 | 卢志林 | ||||
| 柳树村委会 | 周恩华 | ||||
| 卲九村委会 | 张丽芳 | ||||
| 王家滩村委会 | 王炳能 | ||||
| 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统筹管理当地的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或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督促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及时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统筹负责当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维修养护、矛盾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 | 桥头社区居委会 | 张梁 | 负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日常排查;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督农村供水水费财务公开;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按核定价格执行;负责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工作,督促各村组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及水源地的巡查和保护。 | |
| 读书铺村委会 | 董明众 | ||||
| 县街街道办事处 | 赵碧成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统筹管理当地的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或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督促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及时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统筹负责当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维修养护、矛盾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 | 县街社区居委会 | 李绍萍 | 负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日常排查;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督农村供水水费财务公开;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按核定价格执行;负责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工作,督促各村组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及水源地的巡查和保护。 |
| 石江社区居委会 | 罗春宁 | ||||
| 县街村委会 | 邵波 | ||||
| 下元良村委会 | 李秀萍 | ||||
| 雁塔村委会 | 陈红 | ||||
| 鸣矣河村委会 | 吕红星 | ||||
| 甸东村委会 | 王俊聪 | ||||
| 耳目村委会 | 党顺荣 | ||||
| 王家庄村委会 | 代普红 | ||||
| 石庄村委会 | 杨春贵 | ||||
| 双村村委会 | 仁义富 | ||||
| 连然街道办事处 | 唐歆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统筹管理当地的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或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督促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及时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统筹负责当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维修养护、矛盾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 | 桃花村委会 | 赵剑波 | 负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日常排查;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督农村供水水费财务公开;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按核定价格执行;负责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工作,督促各村组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及水源地的巡查和保护。 |
| 武家庄村委会 | 吴彬 | ||||
| 金方街道办事处 | 杨燕妮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统筹管理当地的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或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督促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及时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统筹负责当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维修养护、矛盾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 | 浸长村委会 | 袁海琼 | 负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日常排查;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督农村供水水费财务公开;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按核定价格执行;负责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工作,督促各村组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及水源地的巡查和保护。 |
| 普河村委会 | 肖云凯 | ||||
| 通仙村委会 | 杨克磊 | ||||
| 思邑村委会 | 王龙 | ||||
| 千户庄村委会 | 张桂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