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开口许可公示(安城道开字(2024)02号)

发布时间:2024-05-08 15:16 浏览次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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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施工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

开口地点:1.麒麟路中段2.文丰路中段3.职教24号路

开口面积:人行道-459.4m2,车行道m2,其它m2

施工时限:自202441日起至2024630日止。永久开口

经审核,符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因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原因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因工程建设需对城市道路进行挖掘的,应当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之规定,同意道路开口施工,特发此证。施工期间必须按照你单位上报的施工图及《交通导行方案》实施,确保施工期间过往车辆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