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3年度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7 09:33
浏览次数:27
字号:[
大
中
小
]
发布时间:2024/6/7 来源:厅公共服务处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3〕154号)要求,为提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开展全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经乡镇(街道)自评、县(市、区)初评、州(市)复评、省级终评、省级实地抽查复核、会议研究,现拟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
电子邮箱:ynggwh@163.com
电 话:0871-64608391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