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聚力“3+N机制”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疑难杂症”
为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安宁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深化运用“3+N”机制,打好风险防范化解的整体仗、主动仗。
一、聚焦“处早化小”,下好矛盾排查“先手棋”
一是采取“滚动式”“拉网式”“过滤式”的排查方式,通过开展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超前排查,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逐件核实,建立台账,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确保哪里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2024年以来,积极开展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2+3+N”体制机制实体化运行等专项工作,共排查矛盾纠纷24000余次,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专业力量,着力化解突出矛盾纠纷500余件,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不断提升。
二、聚焦“靶向施策”,种好为民服务“责任田”
在对矛盾分类的基础上,各街道形成了相应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对于“一般类”纠纷,由社区民警、居委调解员和居委法律顾问共同调处;对于“关注类”“重点类”纠纷,由派出所、司法所、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处;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突出的纠纷,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处等相关措施。对群众反映、初信初访、警情推送及其他渠道收集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事项,分类登记、逐项研判,建实建细“一事一栏”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4年3月,县街司法所联合街道综治中心等部门运用“2+3+N”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5年的“重点类”婚姻家庭纠纷。2024年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3412件,全面化解3408件,化解率达99.9%,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聚焦“以案释法”,擎起源头治理“防护伞”
一是始终把普法宣传贯穿到调解全过程,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技巧,对矛盾纠纷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结案,达到“调解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2024年以来,对纠纷当事人普法教育5400余人次。二是充分发挥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作用,2024年以来开展“线下”宣传活动60余场次。运用“安宁依法治市”微信公众号、“乐享安宁”APP等“两微一端”新媒体普法平台,以知识问答、要点解读、以案释法等“线上”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
四、聚焦“事后回访”,写好调解工作“后文章”
“喂,你好,李先生吗?我是太平司法所调解员,我现在要做个回访,请问你的赔偿费用都收到了吧?对方有没有履行承诺?”2024年4月16日上午,太平司法所调解员正在对2月下旬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回访。“赔偿费用都收到了,太谢谢你们了,没有你们的调解,我们可能要来一场拉锯战……”电话另一头的是太平街道务工人员李某。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的标准,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实行“应访尽访”,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微信交流等方式,定期跟踪回访,掌握双方履行协议情况,巩固调解成果,避免“表面和解,背后斗气”,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对于部分矛盾纠纷“解而不和”的现象,由村“两委”及时出面开展说服教育,促进当事双方加强交流,增进沟通和理解,巩固调解成效,着力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