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告知书
目前,我市已进入野生菌采摘旺季,也是误采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每年都会发生多起因食用野生菌而引起的中毒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害。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野生菌进入超市、农贸市场等销售场所,务必做好销售者实名登记。野生菌经营户、商贩、个体售卖野生菌,要严格辨别野生菌种类,禁止出售有毒、有害、变质腐烂、难以识别的野生菌;严禁经营泡水野生菌;严禁以假充真;严禁添加农药、保鲜剂、着色剂等物质。经营售卖外来野生菌的商贩,要登记完善进销记录,禁止经销有毒、有害、变质腐烂、难以识别品种的野生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检查,对于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群体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严禁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宴席和大型会议就餐等群体性用餐单位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因食用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种类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若食用野生菌10分钟后至72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进行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对于情况紧急的患者,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