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汇编
一、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到安宁市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补贴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期限不低于2年);
3.最近1个月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1份;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二、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来安宁市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租房补贴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期限不低于2年)1份;
3.最近1个月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昆明市房屋租赁信息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6.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三、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
补贴条件: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名下也须无自有住房)。
补贴标准:给予全日制博士毕业生8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1.《来昆就业创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仅来昆创业申报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申报时间2年以上);
3.来昆创业且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公司股权证明材料(仅来昆创业申报提供);
4.单位近两年来在税务部门的缴税证明原件(仅来昆创业申报提供);
5.劳动合同复印件(期限不低于3年);
6.最近2年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7.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8.未婚申明书原件(仅未婚申请人提供);
9.申请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仅已婚申请人提供);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交易记录(含申请人及配偶);
11.购买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等实际购买住房的证明材料。
提示: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对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不满5年且未继续在昆购买住房进行产权转让的,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应当向原申领购房补贴的人社部门全额退回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存在撤销购房合同或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购房补贴的,将停止发放或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四、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昆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补贴条件:在昆就业创业。
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的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学历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5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3000元,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00元。
申报材料:
1.《在昆就业创业省外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2.租房合同(创业的提交工商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场租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并经人社部门备案)原件;
4.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1份;
5.本人的毕业证(国外毕业院校须经教育部学历认证);
6.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五、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补贴对象: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在安宁市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
补贴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50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最近6个月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乡镇村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企业注册地、经营地是乡村地区的村委会,不是居委会;
二是企业性质为民办企业或是乡、镇、村办企业。
申报途径:
线上: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
线下: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甲类)、迪庆州3个县市(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乙类)、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残疾(丁类)、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戊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已类)、零就业家庭(庚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辛类)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条件: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毕业生。
1.申请人在云南省内就读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专业;
2.申请人是毕业学年毕业生;
3.申请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4.申请人个人、所在家庭或生源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户籍所在地为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
(3)云南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
(5)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
(7)零就业家庭;
(8)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5.申请人在云南省开通了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困难毕业生主动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填写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等补贴申请材料。根据申报类型,省内生源通过政务数据共享系统比对核实,无法查询比对的学生及所有省外生源,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甲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附件1),省外生源需提供申请人户口册复印件、申请人上学期间本人或直系亲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或省级民政部门通过低保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
2.丁类:省内生源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三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复印件,省外生源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情况截图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复印件;
3.戊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2);
4.已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家庭成员(含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证明材料和户口册复印件;
5.庚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和户口册复印件;
6.辛类:省外生源需提供户籍地所属乡镇(街道)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途径:该项补贴的申报、审核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开展。系统申报具体操作流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发布。申请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进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等特殊情况的,可以使用线下模式申请。线下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1/2兑付。
申报途径: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