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市易门管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配套100万吨/磷石膏干法改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8 16:36 浏览次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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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市易门管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配套100万吨/磷石膏干法改性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市易门管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配套100万吨/磷石膏干法改性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杨兴庄村易门箐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度17分21.445秒,北纬24度41分47.193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从天安化工杨家箐磷石膏堆场回采100万吨/年磷石膏使卡车运输至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地进行改性,改性后的磷石膏相关指标满足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1269-2024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要求后由矿山修复工程运输至矿坑回填。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于施工建设、运输等活动产生的扬尘项目实行硬地坪施工,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项目在出入口处设置施工运输车辆清洗池,车辆进出、装卸时应用水冲洗轮胎并限速行驶。合理选取进场施工道路、及时清扫、平整、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措施。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污水依托矿山修复工程现有的卫生间处理,不外排。项目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2m3处理后可回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工具清洗、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方面,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文明施工,采用低噪设备,可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标准管控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磷石膏回采开挖扬尘、磷石膏改性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周边距离环境敏感目标较远,运输车辆运输时加盖篷布,车辆进出场设置清洗池;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的运转状态来降低废气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表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限速限载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公厕污粪水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机械设备检修外委周边修理厂,在项目区不产生废机油

(五)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新增环境风险物质,渣场回采区按照回采设计要求进行回采,避免发生塌垮、溃坝事故,确保安全回采;项目区改性厂房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待检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中转场、入场道路和配电室划分为简单防渗区。整体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市易门管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配套100万吨/磷石膏干法改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anhbj@126.com

电话:(0871)68782165,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号厂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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